1,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計征個人所得稅方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按壹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單獨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在發放時代扣代繳。
法律客觀性: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和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收征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