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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註銷後還能不能補繳稅款?

公司發生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那麽稅務註銷後還能不能補繳稅款?

稅務註銷後還能不能補繳稅款?

答:稅務註銷後可以補繳稅款。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依法定的程序註銷的主體,如果被發現其在註銷之前存在少繳稅款的行為,壹般的追繳期限為三年,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五年,需要註意如果是納稅主體故意偷逃稅款的,那麽即使公司被註銷了,也可無限期追繳。

由於公司被註銷後,主體資格滅失,無法被追繳。因此被追繳主體變為股東、投資者。

公司註銷需要補繳的稅務包括:

1、房屋租賃稅

2、實收資本印花稅

3、賬本印花稅

4、各類欠稅和罰款

如果企業是屬於壹般納稅人範疇的那麽其在註銷時應當將公司的已經抵扣增值稅的資產補繳增值稅,對於屬於股東權益的部分,也應當繳納所得稅,具體繳納數額由稅局核定。

納稅人破產怎樣辦理稅務註銷?

稅務註銷後還能恢復嗎?

壹般情況下,我們正常註銷稅務登記後是可以恢復經營的。在開業之後,按規定應當及時進行稅務登記。

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如果發生變化,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之前,持相關證件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變更或註銷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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