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實行核定征收的納稅人,自接到註銷稅務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註銷稅務登記,對實行查賬征收的納稅人,自接到註銷稅務登記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註銷稅務登記(各環節具體時限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在匯算清繳過程中,發現納稅人有偷稅、騙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嫌疑的,經報單位局領導審批後,可適當延長期限,待查明問題後,註銷稅務登記手續。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申請註銷稅務登記,符合條件的可當場辦結,無需內部流轉。主管國稅機關也可根據本局具體征管情況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