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是稅收事務工作的簡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稅務是泛指以國家政治權力為依據的稅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全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包括稅收方針政策的研究、制定、宣傳、貫徹、執行工作;稅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調整、修訂、改革、完善、宣傳、解釋、咨詢、執行工作;狹義稅務壹般是指稅收的征收與管理工作。
稅務是指和稅收相關的事務。壹般稅務的範疇包括:
壹、稅法的概念。它是國家權力機關及其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核心內容就是稅收利益的分配。
二、稅收的本質。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或公***權力對社會產品進行分配的形式。稅收是滿足社會公***需要的分配形式;稅收具有非直接償還性(無償性)、強制義務性(強制性)、法定規範性(固定性)。
三、稅收的產生。稅收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物質前提是社會有剩余產品,社會前提是有經濟化的公***需要,經濟前提是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主體,上層條件是有強制性的公***權力。中國的稅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時代魯宣公實行“初稅畝”從而確立土地私有制時才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