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當然是先租房了。”
“聽說租房現在能享受個稅優惠政策呢!”
“是嗎?我們聽聽稅務局怎麽說。”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定額扣除:
(壹)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壹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
(三)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提醒大家註意:夫妻倆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深空網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