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率為3%,應納增值稅=含稅價格÷(1+3%)×3%。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附加均以增值稅為基數計算,合計12%。應交附加費=應交增值稅×12公式為:應交增值稅= 50000÷(1+3%)×3% = 1545應交附加費= 1545 × 12% = 65438。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壹條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帳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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