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習經濟法的內容,要按照上述特點來安排計劃。沒有必要花太多時間鉆研經濟法理論,而應該緊扣考試大綱羅列的知識點,以各科法條規定為基礎,把各個知識點的內容反復熟悉與熟練。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壹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前身為律師資格考試,自2002年後,增加了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類系統內部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統稱為國家統壹司法考試[1] 。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壹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壹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