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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地方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包括以下方面:

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訂本區的具體實施辦法。

北京市昌平區地方稅務局負責組織實施本市下列各稅(費)種的征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確由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地方稅部分):營業稅、資源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和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等。

監督檢查本局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地方稅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對北京市昌平區轄區內以上各稅稅源的規模與分布進行有效的監控;組織、指導稅法宣傳、稅收政策咨詢,為納稅人依法自覺納稅提供規範、全面、 有效的納稅服務;對納稅人進行有效的稅務檢查,維護稅法的公平性、嚴肅性;對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改進服務質量,帶好、管好稅務幹部隊伍等。承辦市、區兩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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