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四方協議是指,由四個主體***同協商訂立的合同。協議的內容壹般需包括各方當事人的的姓名、住所;標的的質量、數量、價款或報酬以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等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