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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協議是什麽

法律分析:四方協議是指,由四個主體***同協商訂立的合同。協議的內容壹般需包括各方當事人的的姓名、住所;標的的質量、數量、價款或報酬以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等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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