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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直屬稅務分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工作計劃,研究制定本單位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市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並承擔駐華使領館、研發機構采購設備、軍貿公司、免稅行及外貿出口企業出口退稅的認定、審核、審批、退庫、各類退(免)稅的業務證明的開具,以及日常檢查、專項檢查、評估監控和發函回函處理工作。

(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出口退稅指標,編制全市出口退稅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情況。

(六)負責本單位的納稅服務工作。

(七)負責本市的出口退稅分析、退稅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單位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壹)負責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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