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
為進壹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面提升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保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53號)以及《蘇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38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3年度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壹、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類型調整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學生兒童和大學生。 二、2023年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調整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100元,學生兒童及大學生每人每年700元。 三、2023年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49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10元,學生兒童每人每年300元,大學生每人每年190元。 四、戶籍遷入本市不滿10年的老年居民、本市戶籍失業人員以及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港澳臺人員,按照本地同類型居民同等標準繳費,各級財政給予同等財政補助。 五、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