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主要任務是:充分發揮審判權的規範、引導和監督作用,完善訴訟與仲裁、行政調處、人民調解、商事調解、行業調解以及其他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的銜接機制,推動各種糾紛解決機制的組織和程序制度建設,促使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更加便捷、靈活、高效,為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繁榮發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