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規定的基本區劃體系是省、縣、鄉三級。而我國實際使用有省、市、縣、鄉四級。
所以各地普遍推行“省管縣”的體制,以符合憲法。
在基本法中,直轄市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市是省的派出機構,區是市的派出機構。
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省內分三級:地級市、區縣、鄉鎮/街道;直轄市只有兩級:區/縣和鄉鎮/街道。
所以從憲法上來說,延慶縣的行政級別是正處級。
實際使用相當於廳級(憲法沒有這個內容)。
所以他是副廳還是正廳,取決於北京對延慶的重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