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什麽意思?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什麽意思?

妳好,現在不需要立案。所得稅的最終匯算清繳,實際上是上壹年度所得稅清算的壹個過程。必須在每年5月31前報送稅務機關。有專門的匯總表,根據會計準則和稅收法規,增加的增加調整,減少的減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處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3號,2019)第四條規定,企業享受的優惠事項,采取“自行確定、申報享受、留存相關資料備查”的方式辦理。企業應根據經營情況和有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項目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按目錄所列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收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第十五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和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處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76號)同時廢止。"

因此,2017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如果企業需要享受稅收優惠,則不再需要備案。

  • 上一篇:四川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納時間
  • 下一篇:天津電子稅務局怎麽查所屬於哪個稅所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