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要求,現就發放(內蒙古)加格達奇區2007年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和農村客運車輛油價補貼通知如下:
壹、補貼標準
1,城市公交補貼標準。根據各省廳核定的補貼資金額度和公交主管部門提供的公交運營數量,確定城市公交補貼標準為14020元/年。
2.城市出租車補貼標準。根據部核定的補貼資金數額和運管部門提供的出租車數量,確定出租車補貼標準為3071.55元/年。
3、農村公路客運車輛補貼標準。根據省廳核定的補貼資金額度和運管部門提供的農村客運年營業額(人/公裏),以從事農村道路客運的車輛數為計算依據,通過計算確定每輛從事農村道路客運車輛的具體補貼資金額度。
第二,補貼範圍
1,城市公交以佳悅公交公司提供的車輛數為準,出租車行業以佳悅運管站提供的車輛數為準,農村客運車輛以運管部門提供的道路客運車輛數為準,計算補貼資金。
2、根據核定的經營許可證和稅務登記證,確定補貼時間範圍,計算補貼金額。
3.車輛買賣,但未辦理過戶手續的,補貼資金暫不發放,待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再領取補貼資金。
4、拖欠各種稅費的車輛,無補貼資金。
5.對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補貼資金發放至報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