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於1985 165438+10月至2003 165438+10月之間);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具備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