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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規模納稅人認定表怎麽領

主管稅務機關在初步審核企業的申請報告和有關資料後,發給《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企業應如實填寫該表(壹式兩份),並將填報的該表經審批後壹份交基層征收機關,壹份退企業留存。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表樣,由國家稅務總局統壹制定。

對於企業填報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負責審批的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應在收到之日起3日內審核完畢。符合壹般納稅人條件的,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上方加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確認專章,作為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證件。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確認專章印色統壹為紅色,紅模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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