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表樣,由國家稅務總局統壹制定。
對於企業填報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負責審批的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應在收到之日起3日內審核完畢。符合壹般納稅人條件的,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上方加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確認專章,作為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證件。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確認專章印色統壹為紅色,紅模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