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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岱嶽區發放壹次性臨時救助金的通知

根據《泰安市民政局、泰安市財政局、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壹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和《關於進壹步做好部分受疫情影響農民工壹次性臨時救助金發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對岱嶽區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為幫助其度過生活難關,現實行壹次性臨時救助金政策。具體通知如下:

壹、救助對象

具有岱嶽區戶籍或持有岱嶽區居住證人員;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現未納入低保範圍的人員。

二、救助標準

壹次性臨時救助金1800元。

三、提供材料

1、本人務工單位出具的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證明;

2、本人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的個人申請書及證明材料;

3、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及農商銀行卡折復印件。

四、申請流程

1、申請。本人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

2、審核。鎮審核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是否參加失業保險;

3、公示。經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在村級公示欄及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4、審批。對公示無異議的及時給予審批。

5、資金發放。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通過社會化發放至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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