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程序是:
1.確定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所在的工商所,到所轄工商部門辦理。設立行政中心的,壹般在中心辦理。
2、確定店鋪名稱,個體工商戶名稱按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排列。經營者名稱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
3.名稱核準後,申請工商登記。如果是代理人,需要填寫委托書。
4.壹般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只需要三個工作日。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十六條
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書;
(二)依法解散或者撤銷的決議、決定,或者被行政機關吊銷、責令關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文件;
(三)清算報告、債權債務清理文件或者債務清理完畢證明;
(4)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或者破產管理人進行清算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指定的證明;
合夥企業分支機構申請註銷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註銷決定書。
個體工商戶申請註銷登記無需提交第二項、第三項材料;
市場主體因合並、分立申請註銷登記的,無需提交第三份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