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純商業化的房地產項目包裝成PPP,項目風險由政府兜底,“重建設、輕運營”傾向仍然嚴重……財政部日前召開的進壹步推進PPP規範發展工作座談會,對PPP項目中存在的變相融資問題再度發出警示。當前,需要集中力量整治各類“偽PPP”,讓PPP模式更加健康發展。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核心是在政府公***服務領域引入市場機制和資源,促進公***服務提質增效,而不是單純地為了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問題。
然而,壹段時間以來,壹些地方政府卻以發展經濟為借口,以PPP為名違規舉債融資,采取政府回購、承諾固定投資回報等方式搞“明股實債”。“偽PPP”的出現,突顯出地方政府觀念轉變不到位,尤其是對傳統融資路徑過度依賴。
規範PPP發展,首先要守住風險底線。壹些地方政府通過PPP、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變相舉債,導致債務規模增長較快,有的地方債務率超過了警戒線,形成了風險點。對此,各地要把認識統壹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的要求上來,給PPP的發展架高防火墻。
規範PPP發展,還要明確制度界線。對於不屬於公***服務的純商業化項目以及僅涉及建設、無運營內容的純工程項目,不能繼續任由其打著PPP的旗號暗度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