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到“稅務中心”;2.點擊“綜合信息報告”;3.點擊“系統信息報告”;4.點擊“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存款賬戶賬號申報概述:(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將其所有賬號書面申報主管稅務機關;如有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機關書面報告。(2)本程序也適用於扣繳義務人、委托代理人和自然人的存款賬號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