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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司變更註冊地和法人需要辦理哪些手續,超出原工商局管轄範圍?

公司住所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署);應當註明具體委托事項、委托人權限和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變更住所的使用證明;

提交自有房產的產權證復印件;提交租賃房屋的租賃協議復印件和出租人房產證復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出租人為賓館、飯店的,應當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按照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名(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應當壹致,股東為自然人的由股東本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經過批準的,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註:以上項目未標註需提交復印件的(標註“與原件壹致”並加蓋公司公章),應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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