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65438+2008年5月9日起,天津市啟動兩輪電動自行車免費登記上牌和物聯網電動自行車項目建設。
18年7月起,18市公安局非管部門和交管局聯合在全市主要路口設置18登記上牌安裝點,即每個區壹個。路面執勤交警會對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車主進行宣傳提示,引導其到路邊的上牌點辦理上牌手續。
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可以註冊安裝正式號牌(白色號牌),超標的可以註冊安裝臨時號牌(黃色號牌)。臨時號牌過渡期為三年,到期後禁止上路行駛。改裝拼裝的兩輪電動自行車不得登記號牌。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第三十六條?根據道路狀況和交通需要,道路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分車道。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昨日起,18路口電動自行車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