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媒體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決定,自2022年6月5438+10月1日起,廢止《關於個人支付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公告內容,為進壹步規範個人所得稅征管,公平稅負,更好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對相關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因此,《關於個人支付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