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程管理辦法》提出,對列入市級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支持中小企業轉型升級,聚焦主業,增強核心競爭力,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天津市支持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中央財政獎補資金使用管理細則》提出了獎補資金分配原則,用於支持公共服務示範平臺為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服務。根據當年中央財政下達的獎勵資金規模,結合公共服務體系實施期間的績效目標和對專業化創新型企業的服務成本,以國家專業化創新型“小巨人”企業為重點,給予公共服務示範平臺政策、創新科技、數字化賦能、工業設計、融資對接、管理咨詢、市場開拓、培訓、法律維權等不同服務類型。原則上每個公共服務示範平臺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