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提供補月工資憑證復印件,並加蓋財務章和公章憑證,還必須有員工簽名;
2.單位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3.公司還需要起草補繳申請,需要填寫補繳原因、補繳險種、員工姓名和身份證號,還需要加蓋公章;
4.帶上單位公章,到當地社保所辦理補充手續。在辦理補充手續之前,妳需要填寫幾份表格,工作人員會協助妳填寫;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客觀性: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