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壹)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因此,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賬務處理
貼現是指持票人在商業匯票到期之前,為提前獲得現金向銀行貼付壹定利息而發生的背書轉讓行為,即持票人以貼息為代價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銀行,以提前獲得現金。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貼現條件:
票據未到期;
票據未記載“不得轉讓”字樣;
持票人是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持票人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