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定義不同 停業: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暫停經營運作,可能還會重新經營; 歇業: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停止經營運作,不再經營。 二、稅務手續不同 停業: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壹年。 歇業:歇業前應先辦理辦理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註銷手續;辦理註銷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 註銷登記 申請。
法律客觀:根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26條規定:納稅人應當於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如實填寫《停、復業報告書》,領回並啟用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及其停業前領購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