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費電子發票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銷售費用-差旅費等。
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高速公路電子普通發票,
貸款:銀行存款。
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17號第66號)第四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
(壹)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要求的收費電子發票後,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用確認平臺,查詢選擇收費電子發票信息進行申報抵扣。
通行費電子發票怎麽抵扣進項稅?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報抵扣通行費電子發票進項稅額時,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已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目填寫。
通行費電子發票分為以下兩種:
壹是左上角標註“通行費”字樣,稅率欄顯示適用稅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
2.左上角沒有“通行費”,稅率欄顯示“不含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只能抵扣左上角有“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顯示適用稅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納稅人取得可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後,只能按照發票上註明的稅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