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2014第11號公告《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有關事項的通知》。
1.納稅人所在地在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且在朝陽區、海澱區、豐臺區、石井區、門頭溝區、燕山區街道辦事處管理範圍內的,稅率為7%;2.納稅人所在地在郊縣、鎮的,稅率為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