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同學丟了手表,理賠的時候要發票,但是發票丟了怎麽辦?但是有說明書和包裝盒,盒子上有條形碼和合格證。

同學丟了手表,理賠的時候要發票,但是發票丟了怎麽辦?但是有說明書和包裝盒,盒子上有條形碼和合格證。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跨越規定使用區域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654.38+0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非法所得予以沒收。

丟失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三十壹條“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遺失的,應當在發現遺失的當天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在報紙上聲明作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及時處理丟失或者被盜的發票。發票遺失或者被盜時,稅務機關應當要求納稅人按照規定及時發布公告,聲明作廢,並納入發票遺失或者被盜數據庫。壹旦發現有無效發票,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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