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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地方稅務局的單位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

(二)負責編報全市地方稅(費)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費)源調查和稅(費)收入分析預測工作。

(三)承擔組織實施征收範圍內的各項稅收和基金(費)的征收管理責任,監督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

(四)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組織稅收宣傳。

(五)組織開展納稅人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對大中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六)承擔全市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責任;組織實施金稅工程。

(七)負責全市地稅系統領導班子建設、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財務預決算、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八)承辦省地方稅務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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