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的基本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2.投標人的生產經營證明:iso系列證書、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
3.投標人獲得的榮譽證書:如省市名牌產品、重合同守信用、納稅榮譽證書、產品榮譽證書等。
以上,1,基礎類必須提供,即使招標人不要求,也必須提供復印件。如需原件,必須提供備查。
2、生產經營證明,如不要求,可不需要提供,如作為投標人資質必須提供,不壹定非要想辦法辦理。
3.如果投標人沒有榮譽證書,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說明,不需要提供,因為沒有必要讓任何商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