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農業土地開發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第二條。
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根據不同情況確定,各市縣土地出讓凈收益平均不低於15%。從土地出讓金中撥付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的計算公式為:從土地出讓金中撥付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土地出讓面積×土地出讓平均凈收入征收標準(對應地方征收水平)×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不低於15%)。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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