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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對土地出讓金有明確規定,具體如下:1。有實際成交價格且不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不低於成交價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交易價格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照總地價的40%計算。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法律依據:《農業土地開發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第二條。

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根據不同情況確定,各市縣土地出讓凈收益平均不低於15%。從土地出讓金中撥付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的計算公式為:從土地出讓金中撥付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土地出讓面積×土地出讓平均凈收入征收標準(對應地方征收水平)×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不低於15%)。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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