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營改增以後,土地租賃的稅率是1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不動產租賃壹般納稅人(年應交納增值稅服務達到500萬元〈含500萬〉)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3%的征收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1、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2、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