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退款發票超過10天怎麽辦?

退款發票超過10天怎麽辦?

法律分析:高鐵超過10天退票可以不開發票。在車站售票窗口收取退票手續費時,開具退票(費)報銷憑證,旅客可憑此憑證報銷,超過時間不能開具發票。旅客開始出行後不能退票。但如因傷病不能繼續出行,可憑列車出具的旅客記錄,退還已收票價與區間票價的差額,並核收退票費;載客間隔小於最小裏程時,按最小裏程計算;同行也是如此。退標有“OK”字樣的機票時,請先更換行李。開車後改簽的票不退。站臺票售出後不可退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四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發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財政、審計、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

  • 上一篇:蘇州橫塘離雲犁橋隔多遠
  • 下一篇:問下,天津個人可以申請POS機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