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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金額怎麽計算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專項扣除項(如“三險壹金”等)-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1、如果妳壹年下來掙的錢沒超過6萬塊,但每個月還是被扣除了個人所得稅。妳本可以享受壹些特定的專項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但當時報稅時沒把這些扣除項目加進去。 年中可能換工作、離職或者有幾個月份沒有收入,這樣壹來,妳在計算稅款時該減免的費用、社保等專項扣除以及其他的專項附加扣除沒扣足。妳要是只靠稿費、勞務費或者專利授權費賺了錢,而這些收入預扣的稅率比妳全年總收入合並起來的稅率高,那麽也可能有退稅空間。沒有固定雇主,只有這類所得的話,必須通過年度匯算才能把所有可以減免的項目都算進去,這時候可能會發現之前多交了稅。在預繳稅款時,沒能充分利用到自己符合條件的稅收優惠政策,比如減免額度沒全用上。雖然這裏提到的新購住房金額和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情況與個人所得稅退稅直接關聯不大(更多涉及的是房產交易相關稅費),但如果相關政策允許此類支出抵扣個稅,並且當初沒有辦理抵扣,也會產生退稅的情形。

2、退稅多數時候是因為在預繳階段未能充分考慮個人全部的減稅因素,所以通過年終匯算後,稅務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退回納稅人多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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