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重新就業取得的收入,在扣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的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體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重新就業的退休人員取得的所得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發[2005]3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