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每戶每年12000元的限額,在三年內(36個月,下同)扣除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最高限額可提高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當地情況。
退伍軍人可以享受什麽樣的免稅政策?
1,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財稅[2005]18號規定,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及其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三年內免征營業稅;
自主創業是指從業人員少於7人的自主創業行為。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及其隨軍家屬在8人以上(含8人)從事個體經營的,不論其營業執照是否標註為個體工商戶,軍隊轉業幹部及其隨軍家屬均按新辦企業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