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營業執照;
2.稅務登記證;
3、消防安全合格證;
4、餐飲服務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5.教師資格證。
托管服務的類型和特點:
1.個人財產托管:提供個人財產管理和保護服務,適合需要第三方管理財產的個人;
2.企業資產托管:為企業提供資產托管、清算、監管服務,確保資產安全合規;
3.基金托管:專門針對投資基金,確保基金運作透明,符合監管要求;
4.特殊目的信托:為特定項目或目的設立的信托,如慈善基金、教育基金等;
5.法定托管:法律要求的托管,如破產財產托管或訴訟資產托管。
總結壹下,托管需要的手續和證件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安全證、餐飲服務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教師資格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