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決勝年是2020年。
因為2021年《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幹意見》的中央壹號文件提出,咬定既定脫貧目標,落實已有政策部署,到2020年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註意事項:
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重在提高脫貧攻堅成效。關鍵是要找準路子、構建好的體制機制,在精準施策上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上下實功、在精準落地上見實效。
要解決好“扶持誰”的問題,確保把真正的貧困人口弄清楚,把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致貧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戶施策、因人施策。要解決好“誰來扶”的問題,加快形成中央統籌、省(自治區、直轄市)負總責、市(地)縣抓落實的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任務到人、考核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