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報名條件的,須提供《寧陽縣2015小學(初中)入學登記表》及本人戶籍所在地學校出具的同意出國留學證明。還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1復印件:(1)父母身份證、戶口本、房屋所有權證或相應的房屋所有權證;(2)進入小學壹年級的學生提供兒童出生證明和預防接種證明,進入初中的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和小學《入學登記表》(畢業學校通過省級平臺打印並加蓋學校公章);(3)父母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兩年以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養老保險手冊(如無手冊,由招生學校核實)、繳費憑證(單據)。父母是商人,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稅單(2年以上)等。
以上材料齊全的,可向有招生範圍的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批後安排入學;如果學校確實難以接受,由縣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