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4、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按百分之幾收:印花稅:成交金額×1%:手續費(傭金):成交金額×券商設置的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上交所手續費:成交金額×0.018%:深交所手續費:成交金額×0.0207%過戶費:成交金額×0.013%(上海收取,深圳不收。不足壹元的按壹元收取)。上交所手續費和深交所手續費實收的所有費用。股權激勵交稅的方式:股權激勵屬於工資所得,應當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繳納個人所得稅款,若股權激勵是以轉讓股權的形式體現,則繳納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