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完了,完了,我不小心把給客戶開的發票作廢了!月亮碎了,我可能拿不回來了。我該怎麽辦?

完了,完了,我不小心把給客戶開的發票作廢了!月亮碎了,我可能拿不回來了。我該怎麽辦?

首先,所有對聯在手裏都是允許作廢的!這種情況應該正常紅洗,但是不能作廢。妳擅自作廢發票,是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為。嚴格來說,稅務機關可以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貴公司進行處罰。1.對方已認證發票,信息已上傳,無法刪除。但是妳把發票作廢了,審核系統會不壹致。總局壹定會通過增值稅抵扣憑證稽核檢查管理系統向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發出核查信息,核實原因。2.如買方已將發票申報抵扣,根據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應通過“增值稅抵扣憑證審核檢查管理系統”將調查信息發送給賣方主管稅務機關;4.賣方主管稅務機關到賣方現場核實發票作廢原因和復印報稅情況,並通過系統回復買方主管稅務機關。五、買方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批復依法處理。既然妳已經作廢了發票,發票的業務不存在了,妳重新開了發票,買方主管稅務機關會要求買方辦理進項轉移。六、因此,“增值稅抵扣憑證稽核檢查管理系統”協查信息即將下發。妳只要耐心等待,配合主管稅務機關就可以了。妳可以去稅務局處理壹個系統錯誤,在稅務局看壹下,再開壹次發票就行了。和妳們稅務局商量壹下,看能不能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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