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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年輕時為什麽要殺人?

王勃年輕時候因為發現自己的家奴犯罪,又怕別人發現自己窩藏罪犯,所以殺死了自己的家奴。

鹹亨二年秋冬,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淩季友當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壹個參軍之職。

就在他任虢州參軍期間,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罪,他將罪犯藏匿起來,後來又怕走漏風聲,便殺死曹達以了其事,結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虧遇大赦,沒有被處死。

擴展資料:

王勃的思想人格交融儒、釋、道多種文化因子。他直接繼承了祖父王通的儒家思想,主張仁政,渴望功名,希望濟世,雖然在宦海中幾沈幾浮,但最終難以割舍的依然還是何時濟世和如何濟世。

從人格精神來看,王勃首先是儒家之狂者,他誌向高遠,勇於進取;才華橫溢,文采斐然;但同時也處事疏闊,缺少謀略。

其次他還是傲者,身秉傲骨,且鄙世傲物,蔑視塵俗。王勃崇信佛教,認為佛教蘊含著深刻的哲理,在社會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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