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至1956年在山東省泰安中等林業學校學習並任教師。
1956年至1960年3月在北京林學院林業系造林管理專業學習。
1960年3月至1964年7月任北京林學院林業系助教。
1964年7月至1976年2月任中***中央中南局辦公廳幹事,中***廣東省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幹事,廣州市革委會辦事組幹事、中***廣州市委辦公廳第壹秘書處幹事。
1976年2月至1983年5月任中***廣州市委辦公廳第壹秘書處副處長,市委運動辦情況組副組長、清查辦秘書組負責人,市委辦公廳綜合處負責人。
1983年5月至1985年7月任中***廣州市委辦公廳副主任、中***廣州市委副書記兼市委秘書長。
1985年7月至1998年5月任中***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1998年5月至2001年2月任廣東省政協副主席。
中***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1985年9月中***全國代表會議增選),中***十三、十四屆中央紀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