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個體工商戶)》1份。
1份《房屋、土地、車輛、船舶登記表》
(2)納稅人應提供信息。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產權證(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等合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租賃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