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貨運銷項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壹規定: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按照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此規定明確了網絡貨運企業作為承運人的納稅主體身份,可以依法合規為托運人(貨主)開具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網絡貨運企業為貨主開具的運輸發票為銷項發票。
網絡貨運進項稅:網絡貨運企業三張進項發票:油氣票、ETC、司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