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應該接受處罰。壹般賠償是廣告制作費的三倍,廣告制作費兩百元。如果當時人家不想承擔罰款,工商局會責令其整改。
2.當事人接到舉報後,可以積極應訴,雙方協商解決,對方協商壹致撤訴。如有售假行為,應給予對方相應賠償;
3.當事人涉嫌偽造產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他人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AIC將責令改正,沒收當事人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以下的罰款。當事人有違法所得的,AIC將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AIC吊銷其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包括已銷售和未銷售的產品)貨值金額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