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
1,納稅人因經營期限屆滿自動解散;
2.企業因重組、分立、合並等原因被撤銷;
3.企業資不抵債而破產;
4.納稅人住所和經營地址的變更涉及原主管稅務機關的變更;
5.納稅人的營業執照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
6.納稅人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其他情形。
二、納稅人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應從原稅務機關領取《申請註銷稅務登記審批表》,如實填寫註銷登記的內容和理由。
三。提供相關證明和資料:
壹、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
b、主管部門的批準或董事會、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等相關證明文件;
C.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提供工商機關出具的註銷決定;
d、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證原件;
e、其他相關信息。